发布时间:2025-0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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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山东法制报
近期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针对3家医疗器械公司的处罚决定。
山东嘉事**医疗器械有限公司、徐州欧**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嘉合**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商业贿赂行为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,三家械企合计罚没180万元。
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上述三家公司的当事人假借服务费的名义套取资金,形成账外资金并进行集中管理,使用这些账外资金向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七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第十九条的规定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鲁市监处罚〔2024〕8号
鲁市监处罚〔2024〕9号
鲁市监处罚〔2024〕1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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